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龙门县静顺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4MA7EEJ2B3L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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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叶建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汕海交罚[2024]000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24年03月28日13时0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海丰县附城镇青年水库桥路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龙门县静顺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钟南森驾驶粤L84627牵引粤LC513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紫金县运载沙子前往梅陇镇,运费由公司统一结算。经查,粤LC513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取得《道路运输证》,经勘验发现该车擅自加装两侧挡板尺寸为:长8600mm,高300mm,造成车证不符。该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和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28
公示截止期: 2027/03/28
处罚机关: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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