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丰县可塘镇海达烟花爆竹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521MA57BWB93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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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连汉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城公(东)行罚决字〔2025〕3172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许可事项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
违法事实: 现查明2025年12月1日下午16时许,海丰县可塘镇海达烟花爆竹爆竹经营部因客户购买烟花爆竹需要,经营部负责人侯海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粤UPN155的货车从其经营部载了167个烟花爆竹前往红海湾田墘镇,存在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其途经汕尾市城区东涌镇东石路口高铁桥下被查获。
处罚依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海丰县可塘镇海达烟花爆竹经营部罚款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4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03
公示截止期: 2028/12/03
处罚机关: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东涌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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