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诚安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00MA550GHY07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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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黄志烽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市区市监处罚〔2025〕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按照维护保养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维护保养质量,履行下列安全管理义务:(七)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四年"的规定
违法事实: 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电梯
处罚依据: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0元;2.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014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壹佰肆拾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7
公示截止期: 2028/05/27
处罚机关: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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