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能源绿色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03MAEM6MCE6U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谭文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广东能源微藻减排转化利用火电机组二氧化碳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汕水农水〔2026〕10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申请材料,项目位于汕尾市红海湾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座跑道反应器、1座横管反应器、1座竖管反应器、1栋生产车间、1栋污水处理设备、1座地下初雨池、事故池、水池、1栋研发育种车间、1栋肥料饲料生产车间、1栋运维楼及室外道路、管线、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位于北侧;二期工程位于南侧。项目属于加工制造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0.0hm2,均为临时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3.08万m3,其中挖方总量1.54万m3,填方总量1.54万m3;无借方、弃方。工程计划于2026年3月开工,2029年12月完工,总工期46个月。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为13009.0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3481.90万元,本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广东能源绿色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解决。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0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9.33%。(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0万元。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许可决定日期: 2026/04/21
许可有效期自: 2026/04/21
许可有效期至: 2029/04/21
许可机关: 汕尾市水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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