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珠海同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4MA58BWN076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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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樊海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城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处罚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6年9月15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联合应急、住建对珠海同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汕尾市红电花园小区(地址: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凤湖路)进行检查时,发现红电花园小区消防控制室仅单人持证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34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汕城消限字〔2026〕第0041号)、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和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珠海同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3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0/16
公示截止期: 2027/10/16
处罚机关: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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