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陆丰市华德记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441581MA4UJPKR15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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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卢志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陆农农(动监)罚〔202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加工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
违法事实: 我局接到线索反映"在抖音平台发布的视频中,有人在陆丰市内收购死猪,用于加工成饲料喂养埃及鲶鱼。"2026年7月21日10时许,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桥冲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陆丰市桥冲镇大塘村双陂仔农场虎城坑西侧发现一养殖场,该场所为水泥墙铁皮棚结构,占地面积约305亩。场所内设有10个养殖池(其中8个正在养殖埃及鲶鱼,2个已闲置),100余个养蛙槽。在该养殖场内发现一加工场所,场所为铁皮房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场内有水桶若干,小型装载车辆1台,冻库1间。加工场所旁有一小溪,小溪上漂浮着一头死猪。当事人提供了《营业执照》。经向当事人法人代表卢志明询问,卢志明自述2010年承包该场地,于2015年办理了《营业执照》,成立"陆丰市华得记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2016年开始挖鱼塘,2023年开始饲养牛蛙,2025年11月开始饲养鲶鱼,2026年6月15日开始收死猪加工饲料喂养鲶鱼。经向相关人员询问,涉案的14头生猪共约1350市斤,其中:2026年6月15日于虎山农场内加工厂旁小溪捞得1头死猪,重约50市斤;2026年6月28日于陆丰市桥冲镇溪碧村文老村文秋冰处获得2头死猪,均重约80市斤;2026年7月11日于陆丰市西南镇南坑村练氏祖祠附近罗绿阳处获得死猪1头,均重约100市斤;2026年7月15日于陆丰市博美镇点石村委光地村附近林鼎浩处获得死猪6头,均重约40市斤;2026年7月18日于陆河县004县道82号御景阳光家园附近获得4头死猪,均重约200市斤。经询价,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7月8日生猪产品价格为15.24元/公斤,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1日生猪产品价格为18.74元/公斤。经合计,该案涉案生猪产品总重量共1350市斤,其中,涉及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7月8日涉案生猪产品重量为210市斤,涉及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1日涉案生猪产品重量为1140市斤。2026年9月16日,在我局责令整改、现场指导及协助下,陆丰市华德记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对涉案鲶鱼实施无害化处理,并对所有投喂过死因不明生猪加工产品的鲶鱼池(1号场、5号场、8号场、10号场)进行消杀。综上,当事人涉嫌加工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涉案货值金额共计12282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动物和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动物卫生监督)"违法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18倍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对加工死因不明的动物产品经营劣质农药行为处罚款184230元。(大写:拾捌萬肆仟贰佰叁拾元)。
罚款金额(万元): 18.423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30
公示截止期: 2027/09/30
处罚机关: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 陆丰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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