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丰县陈海辉货物运输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521MA56F97G3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陈海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汕海交罚[2026]0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26年9月14日15时27分,我执法队在G228国道可塘镇庄厝围西路路段巡查时,发现粤N36948牵引粤N9929挂装载大型器械在公路行驶,经查,该车装载大型器械,现场无法出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勘验,车货总长17.4米,车货总高4.5米,车货总宽3米,车货总重44.5吨。该车车货总高超4米法定限值、总宽超2.55米法定限值,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和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
处罚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18
公示截止期: 2026/12/18
处罚机关: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