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81196873179U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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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罗伟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陆自然资罚决〔2026〕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违法事实: 我局于2026年7月28日对你公司非法占地一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你公司于2026年2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陆丰市铜锣湖农场安溪村石猴山至狮山的土地上开工建设陆丰市铜锣湖农场公益性生态墓园,占用土地面积11008.29平方米。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了非法占地事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2021年修订)和《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2022年版)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 1、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1516.85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736.63平方米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罚款共计人民币1078025.5元。其中,对广东农垦铜锣湖农场有限公司非法占用2735.64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予每平方米200元罚款,计人民币547128元。非法占用1516.85平方米一般农用地处予每平方米350元罚款,计人民币530897.5元。
罚款金额(万元): 53.0897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07
公示截止期: 2027/09/07
处罚机关: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数据来源单位: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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