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尾可华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00MA52PKN05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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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庄晓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尾市监处罚〔2026〕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逾期年报
违法事实: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当事人未按国家规定期限报送企业年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属于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6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6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24
公示截止期: 2026/11/24
处罚机关: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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