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丰县天悦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21MABM2A7189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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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邱晓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海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6年7月2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投诉件对海丰县天悦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的天悦明珠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6年7月2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投诉件对海丰县天悦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的天悦明珠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2026〕第0107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海消限字〔2026〕第001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多张和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海丰县天悦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42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31
公示截止期: 2027/07/31
处罚机关: 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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