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丰县陶河镇佳顺养殖场(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521MAEHELKC7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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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蔡俊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海陶府市监当处罚〔2026〕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违法事实: 海丰县陶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2026年8月4日,通过系统查询及与海丰县陶河镇佳顺养殖场经营者沟通确认,发现陶河镇佳顺养殖场未按照规定公示2025年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100.00)。
罚款金额(万元): 0.01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04
公示截止期: 2026/08/04
处罚机关: 海丰县陶河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 海丰县陶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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