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陆河县食品公司河田食品站河城肉联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23755648251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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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曾伟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环陆河罚〔202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违法事实: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处罚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9
公示截止期: 2027/07/29
处罚机关: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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