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叁拾照相馆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300MACWWFFT6Q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余小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汕交罚[2026]001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违法事实: 2026年03月22日16时28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汕尾市比亚迪汽车海洋网汕尾城区店门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深圳市宝安区叁拾照相馆(经营者:余小磊)使用粤B8YR25轻型厢式货车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视频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年度违法次数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6
公示截止期: 2027/03/26
处罚机关: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