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丰县梅陇隆隆金烟花爆竹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521MACG5QE86L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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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黄学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海)应急罚〔2026〕执法-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经营部摆放有136箱烟花爆竹,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100箱的核定储量。
处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16
公示截止期: 2026/06/15
处罚机关: 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海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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