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远县大柘镇广汇货运站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426MA54D0G88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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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邓桂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汕海交罚[2026]000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6年3月2日10时13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大湖镇新德村委会路段执行巡查时发现车牌号粤MN0912牵引赣CCY17挂车车厢内满载碎石,经标准地磅称重,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0.75吨,证件核定的车货总质量为49吨,确认超限1.75吨,超限率达4%。平远县大柘镇广汇货运站涉嫌使用粤MN0912、赣CCY1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该行为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检测计量单等证据证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03
公示截止期: 2029/03/03
处罚机关: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 海丰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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