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尾市城区胜宴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502MAE1QXRX7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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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麦健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城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内容: 2026年1月19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根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线索对汕尾市城区胜宴餐饮店进行举报投诉核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执法人员对该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011号),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编号:〔2026〕第0002号),询问笔录1份,现场照片和执法现场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汕尾市城区胜宴餐饮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16
公示截止期: 2029/02/16
处罚机关: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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