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乐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21MABMY22X00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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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张绍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红遮林业罚字﹝202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违法事实: 广东乐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项目——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电力塔基施工项目,于2025年3月至6月期间,在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原东洲街道东二村、东三村建设完成11个塔基底座(核查过程分割为12块图斑),该11个塔基底座涉嫌占用林地0.1684公顷,且森林类别均为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捌万零捌佰叁拾贰元整(¥80832)。
罚款金额(万元): 8.0832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05
公示截止期: 2026/05/05
处罚机关: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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