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陆丰市众惠医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81MA7K7LPA4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苏松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尾市监处罚〔2026〕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和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
违法事实: 2025年1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抽查,发现当事人摆放在经营场所内药架上的8种药品:17瓶美林布洛芬混悬滴剂(产品批号:250804233)、10瓶美林布洛芬混悬液(产品批号:250221074)、8盒诺欣妥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产品批号:TJUH9)、4盒延迪诺阿法骨化醇软胶囊(产品批号:05240503)、2盒奥恬苹米格列醇片(产品批号:240311、240604各一盒)、4盒洛汀新盐酸贝那普利片(产品批号:X3544、X3550各2盒)、1盒欣可来胞磷胆碱钠片(产品批号:240905)和2盒迈之灵片(产品批号:1614、1625各一盒)无购进票据及购进记录,其行为涉嫌存在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第1页共6页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和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行为,同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对涉案药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在调查期间,通过对当事人采取了询问等调查方式及手段。经查,当事人为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粤DB660000322),在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询问调查时,当事人自述涉案的8种药品:17瓶美林布洛芬混悬滴剂(规格:15毫升/瓶,产品批号:250804233)、10瓶美林布洛芬混悬液(规格:100毫升/瓶,产品批号:250221074)、8盒诺欣妥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规格:14片/盒,产品批号:TJUH9)、4盒延迪诺阿法骨化醇软胶囊(规格:20粒/盒,产品批号:05240503)、2盒奥恬苹米格列醇片(规格:30片/盒,产品批号:240311、240604各一盒)、4盒洛汀新盐酸贝那普利片(规格:14片/盒,产品批号:X3544、X3550各2盒)、1盒欣可来胞磷胆碱钠片(规格:6片x2板/盒,产品批号:240905)、2盒迈之灵片(规格:20片/盒,产品批号:1614、1625各一盒),是公司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向上门推销的业务员回收的,回收价共计865元,回收后未入计算机系统,未按规定进行记录,并分别以如下价格对外销售:美林布洛芬混悬滴剂(规格:15毫升/瓶)27元/瓶,美林布洛芬混悬液(规格:100毫升/瓶)28元/瓶,诺欣妥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规格:14片/盒)24元/盒,延迪诺阿法骨化醇软胶囊(规格:20粒/盒)15元/盒,奥恬苹米格列醇片(规格:30片/盒)18元/盒,洛汀新盐酸贝那普利片(规格:14片/盒)20元/盒,欣可来胞磷胆碱钠片(规格:6片x2板/盒)20元/盒,迈之灵片(规格:20片/盒)26元/盒,涉案药品货值共计1179元,因当事人未对购销涉案药品进行记录,故违法所得第2页共6页无法计算。
处罚依据: 当事人的上述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第五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的规定。属于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和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第一百三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零售药品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等事项,或者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1.对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行为予以"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3.对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第5页共6页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处30000元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对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行为予以"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3.对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第5页共6页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处3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3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03
公示截止期: 2029/02/03
处罚机关: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