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丰县邦正宝石首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21MA7KK9QFXP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叶德勇(曾用名:林柏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环海丰罚决字〔202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填报排污信息。
违法事实: 该公司未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填报排污信息。
处罚依据: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五条、第六条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中附件1:《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8.43裁量标准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4千元(大写:肆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4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2
公示截止期: 2027/04/12
处罚机关: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