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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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恒辉渔业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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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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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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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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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350581MA2XPX1G4T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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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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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延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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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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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陆海综罚决〔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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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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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五条“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海洋渔业船舶应当满足本办法规定的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附件4)。内陆渔业船舶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报农业农村部备案。”、第三十条第二款“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不得招用未持有相应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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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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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狮市恒辉渔业专业合作社利用闽狮渔07570船(船长41.1米,主机功率612千瓦,作业场所为 C2 渔区)于2024年04月11日,在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21°50.3476′N,115°39.9246′E 附近海域正在作业,船上有渔获物,该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2.石狮市恒辉渔业专业合作社利利用闽狮渔 07570 船于 2024 年 04 月 11 日,在广东省汕尾市 21°50.3476′N,115°39.9246′E 附近海域正在作业,该船船长 41.1 米,主机功率 612 千瓦,应配备 1 名二级船长、1 名二级船副、1 名二级轮机长、1 名二级管轮,船上实际有二级船长 1 名、二级轮机长1 名,缺少 1 名二级船副、1名二级管轮;船上人员金正强、吴坤伍证书过期,即视为未持有证件相关证件。综上所述:石狮市恒辉渔业专业合作社利用闽狮渔 07570 船存在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招用未持有相应有效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工作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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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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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取得本办法规定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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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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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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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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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圆整(¥115000)、没收违法所得:渔获物4628千克,价值人民币131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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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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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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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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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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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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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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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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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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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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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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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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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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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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