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02MA55EJGU6Q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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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金晓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陆交罚[2024]000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使用粤NF09016小型轿车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属一年内第四次以上被查处,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乘客乘车订单信息截图、企业平台订单信息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3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5
公示截止期: 2027/04/25
处罚机关: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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