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尾市信诚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信诚商场凤苑路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5006730547169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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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邱承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尾烟处﹝2024﹞第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24年9月10日,经群众举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后,对汕尾市区四马路77号一、二楼持证户汕尾市信诚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信诚商场凤苑路分店(许可证号:440631004449)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卷烟:中华(硬)100条、芙蓉王(硬)100条、钻石(荷花)15条、双喜(花悦)15条等,共计19个品种495条卷烟, 卷烟的32位码都已经被刮掉了,无法识别。经抽样检验,均为真品卷烟,总案值162300元。鉴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我局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62300元9.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15418.5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54185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7
公示截止期: 2027/11/27
处罚机关: 广东省汕尾市烟草专卖局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汕尾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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