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陆河县昌旺种养专业合作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441523MA523FAP3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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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范锦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汕环陆河罚〔202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未办理排污手续
处罚依据: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的规定。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2
公示截止期: 2027/04/12
处罚机关: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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