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7|来源:信用中国|专栏: 本地动态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关于归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的通知》(粤发改信用函〔2022〕747号)要求,汕尾市需在6月底归集共享市场主体的水费缴纳信息和燃气费缴纳信息,为按时完成汕尾市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市发改局联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6月15日下午召开归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技术指导培训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及其管辖的供水、供气公司、农村自来水公司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会议上,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技术指导人员讲解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数据标准规范、时限要求、接口开发及目录编制挂接等。